云南大学2006年本科招生章程
(本章程不含独立学院)
一、学校性质及地址
云南大学是一所集人文社会科学、自然科学、工程技术科学、管理科学为一体的多学科综合大学,是全国重点大学、云南省和教育部重点共建高校、国家"211工程"大学。
云南大学校本部位于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;洋浦校区位于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,距校本部约15公里,2006年录取的新生,在洋浦校区入学就读,其中艺术类新生在校本部。
二、学科及办学类型、层次
云南大学现设有15个学院(含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)、7 个研究院、3个公共课教学部,68个本科专业涉及文、史、哲、经、管、法、理、工、教育九大学科门类。办学类型为普通高等学校;部标码为:10673;办学层次为本科,有重点本科和一般本科。
三、录取规则
(一)重点本科、艺术类(本科)、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(一般本科)分别按各层次录取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;
(二)男女比例不限(国防生除外);
(三)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、卫生部颁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;
(四)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(非外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外语教学),外语类专业要求有口试成绩;
(五)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云南大学的考生,按其所填专业志愿顺序,由高分到低分录取;接收第二志愿考生,在第一志愿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提高20分,依其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;
(六)在同一批次志愿中,数学、外语成绩较高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"国际经济与贸易"专业属省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,高考外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;
(七)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有口试成绩,并且英语单科成绩笔试不低于95分(按满分150分计算),口试不低于85分(按满分100分计算);
(八)武警国防生的政审、体检及有关要求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,并按志愿和分数由高到低顺序录取;
(九)艺术类录取按招生省区的规定及相关艺术类招生章程录取规则执行。
四、学费标准
(一)云南大学2006年录取新生缴费执行云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,以各省级招办《招生计划报》公布的为准。
(二)根据有关规定,软件学院录取新生入学后,一、二年级按重点本科标准收费,三、四年级学生,每生每学年收取学费12000元。
五、毕业证书
学习成绩合格者颁发"云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",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,颁发学士学位证书。
六、其他
学校继续实行《云南大学优秀新生减免学费实施办法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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