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进入云南大学本科招生网!

招生政策
招生政策
当前位置: 首页 > 招生政策 > 正文
云南大学2006年艺术类招生章程(辽宁)
作者:发布日期:2015-07-18点击数:

云南大学2006年艺术类招生章程(辽宁)

一、招生计划:云南大学2006年在辽宁省艺术类招生计划为14人,其中艺术与设计学院美术学专业2人,绘画专业4人,音乐学专业3人,艺术设计专业5人。

二、录取规则

1、凡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报考条件,具有相关专业技能,身体健康,无色盲、色弱者均可报名。

2、报考美术学、绘画和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,云南大学认可辽宁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;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,云南大学认可沈阳音乐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。

3、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录取线,绘画和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;美术学、音乐学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。

三、学费标准:学费标准以各省级招办《招生计划报》公布的为准。

四、毕业证书:学习成绩合格者颁发"云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",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,颁发文学学士学位证书。

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:www.zsb.ynu.edu.cn

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:0871-5032173

0871-5033819

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:zszx@ynu.edu.cn


上一条: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
下一条:云南大学2006年艺术类招生章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