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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云南大学武警国防生招生简章
作者:发布日期:2016-07-18点击数:

2008年云南大学武警国防生招生简章

根据国务院、中央军委《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》,经国家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,武警部队与云南大学协商并签订协议,从2002年起云南大学每年为武警部队招收培养国防生。2008年招生简介如下:

专业和招生数通信工程专业:40名;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:40名。

招生地区及计划分配具体招生地区及计划分配见《2008年云南大学招收武警国防生计划表》。

招生对象1、符合云南大学在当地招收本科生的条件;2、符合参军入伍政审和部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,身高1.62米以上,每一眼裸眼视力在4.6(0.4)以上,矫正视力在4.9(0.8)以上,屈光度±6.OODS等效球镜以下,年龄在20周岁以下(截止当年8月31日);3、必须是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; 4、限招理科类考生;5、全部为男生。

报名形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普通应届高中毕业生,按当地省、市、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文件精神,在当地报名,填写提前批次志愿,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。

录取方式按照军队院校从地方招生以及招收国防定向生的办法,由当地武警总队干部处协同省军区干部部门负责对考生进行面试、政审和体检。合格者,由云南大学按照录取条件,同军事院校提前批次择优录取。

培养和管理被录取的国防生在享受云南大学国家计划生待遇的同时,又享受国防生待遇。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,享受由武警部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,同时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。国防奖学金目前暂按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发放,其中,学费补助3000元,由武警部队与云南大学直接结算;生活补助费2000元,由武警部队驻云南大学选培办按照标准逐月发放给学生本人。国防奖学金标准,将根据高校学费和市场物价的变化做适当调整。武警部队负责抓好国防生军政训练,协助云南大学做好国防生的教育管理工作。云南大学负责国防生的教学、管理和毕业资格的审定及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的发放。国防生按照云南大学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管理的同时,着眼培养目标,参照部队条令条例要求,实行准军事化管理。

毕业分配国防生毕业后,统一分配到武警部队工作。

联系地址: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云南大学

武警部队驻云南大学后备警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

邮政编码:650091

联系电话:(0871)5034261 5031701

联 系 人:夏永华 于刚强 王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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